发布时间:2016-03-24 17:01来源:继续教育学院编辑:专升本网 QQ客服:QQ咨询
长江大学2016届秋季毕业学员:
为做好长江大学2016届秋季毕业办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办证对象:本次办证对象是2014年3月入学、学制为2.5年的专科及专升本函授学生。往届学生学籍超过5年(指专科和专升本学生)、8年(指高升本学生),其学籍自动取消,不能办证。对基本信息有误需要变更的(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等),应毕业前提前半年提交申请,学校接收信息修改的时间是每年3月份和10月份,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证的正常上网。
二、需办理事项:1、缴清学费、教材资料费。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双面打印)。
3、核对毕业办证信息。
4、提交毕业论文(附件2)。(请严格按照附件2论文格式撰写,上交电子文档及纸质打印装订好的论文,根据本专业方向,题目自定,专业字数五千字左右,本科字数七千字左右。)
5、交毕业办证相片6张,规格:2寸蓝底彩照(照片应以传统方法冲洗,不接收打印机输出的照片)。
6、专升本学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专科验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登录学信网查询)
三、办理时间: 2016年4月15日截止。
四、办理地点: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12楼(总部)
希望毕业学员按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办证手续,并来总部在办证信息表上进行签字确认。费用未缴清者,学校将不接受办证信息,待缴清费用后放在下一年办证。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请完整、真实填写所有信息,否则不予以申请(资料保密,绝不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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