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06 15:07来源:继续教育学院编辑:时代华亚 QQ客服:QQ咨询
2014年自考专升本专业介绍已经公布,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1、会计学(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熟悉经济、管理基本理论,掌握现代财务理论和会计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具有基本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会计管理及会计研究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统计学、管理会计学、中国税制、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计算机会计、资本运营管理、财务报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和市场营销学等。
2、工程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和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可在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投资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施工企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物业管理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结构力学、工程结构、工程经济学、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学等。
3、工商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熟悉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处理企业管理实际问题基本能力,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科研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法、西方经济学、物流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投资项目分析与管理、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等。
4、行政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掌握现代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行政管理的基本业务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领导学、行政法、电子政务、公务员考试实务等。
5、金融学(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代货币、信用、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法、会计学、金融企业会计、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投资银行学等。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具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和政府机构从事外贸及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外贸商务函电、国际商法、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国际投资学等。
7、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规划、组织行为学、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8、新闻学(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知识功底和较强创新能力,系统掌握新闻学基础理论和实务技能,能在新闻传媒、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部门从事编辑、采访、新闻传播、文秘、公关、管理等各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摄影、中外新闻报道比较、新闻评论、新闻编辑、传播学概论、媒介经营管理等。
9、法学(专升本)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学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或管理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制度与实务等。
10、建筑学(专升本)
本 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初步具备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类建筑、规划设计单 位从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城市设计及建筑科研工作,也可从事建筑教育、建筑技术管理、建筑工程策划及建设项目开发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素描、色彩、美术史、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设计、建筑构造、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建筑史、建筑法规、居住区规划、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等。
扩展阅读:自考本科助学班毕业文凭享受何等待遇?
深圳时代华亚培训中心自考本科助 学班与普通本科享有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本科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相一 致。”教育法以法律的 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国际上也得到20多个国家的认可。学生按照学习计划参加教 学考试,考试课程全部合格者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专业对口的相应学校颁发专、本科文凭。(如法律专业可发武汉大学毕业文凭)。对符合授予学士 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由专业对口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同样享有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毕业证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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